史威登堡神学著作
87.与真理分离的良善是什么样,与良善分离的真理是什么样,可从人身上清楚看出来。在人里面,一切良善都存在于意愿中,一切真理都存在于理解力中;若不通过理解力,意愿出于自己的良善做不了任何事;也就是说,它不能行动、说话或感觉;它的一切美德和能力都通过理解力,因而通过真理而变得有效;因为理解力是真理的容器和住所。这些原理及其功能与身体内心肺的作用是一样的。没有肺呼吸,心脏不会产生运动或感觉;运动和感觉都是由心脏通过肺呼吸产生的,这一点从窒息或落水人员的昏厥明显看出来;他们呼吸停止,但心脏的收缩运动仍在继续。众所周知,这些人既没有运动,也没有感觉。母亲子宫里的胚胎也是如此。原因在于,心对应于意愿及其各种良善,肺对应于理解力及其真理。在灵界,真理的力量尤为突出。一位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天使虽然身体像婴儿一样虚弱,却能赶跑一群看似亚衲人和拿非利人,即看似巨人的地狱灵,把他们追到地狱,迫使他们进入那里的洞穴;他们即便从那里出来,也不敢接近这位天使。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人在灵界就像狮子,尽管他们在身体上不比绵羊更强壮,或更有力量。那些处于来自主的神性真理的世人也有对抗邪恶和虚假,因而对抗一群魔鬼的类似力量,这群魔鬼本质上无非是邪恶和虚假。神性真理之所以有这种力量,是因为神就是良善本身和真理本身;祂通过神性真理创造了宇宙;一切秩序律法都是真理,祂通过这些律法来维护宇宙。因此,在约翰福音,经上说:
万物都是藉着祂造的,凡被造的,没有一样不是藉着祂造的。(约翰福音1:3, 10)
诗篇:
诸天藉耶和华的话而造;其万象藉祂口中的气而成。(诗篇33:6)
Faith35.之所以说普遍概念或形式上的基督信仰,是因为这是信仰的普遍原则;信仰的普遍原则必存在于信仰的一切事物中,无论总体还是细节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神在位格和本质上都为一,三位一体在祂里面,主就是这位神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若非主降世,没有人能得救。这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将地狱从人那里移走;祂通过与地狱争战,以及对它的胜利而移走它;因此,祂征服地狱,把它归入秩序,并使它服从祂自己。这也是信仰的一个普遍原则:主降世是为了荣耀祂在世上所取的人身,也就是为了把它与作为其源头的神性合一;因此,祂使被祂征服的地狱永远保持在秩序中,并服从祂自己。由于若不通过试探,甚至直到终极试探,也就是十字架受难,这些目的或异能就无法实现,所以祂也承受了这种终极试探。这些就是关于主的基督信仰的普遍原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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